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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机组已分别于2007年5月31日及7月14日全部关停,目前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为了维护公司个人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继续对公司全体个人股东股权回购并予以注销,现就回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购对象:截止目前登记在册的海电公司全体个人股东。回购采取自愿原则。
二、回购价格:1.375元/股(税前),扣税后1.3元/股。
三、回购期限:
1、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华夏银行新城支行自即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止办理;
2、农行乌海市分行狮城支行自2008年12月1日止2009年2月28日止办理;
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四、办理回购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全面负责股份回购工作。
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层
电话:0471-6930553
1、呼市地区的股东到华夏银行新城支行办理。
地址:呼市新城南街奈伦商厦一楼。电话:0471-6204010
2、乌海地区的股东到农行乌海市分行狮城支行办理。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农行大厦。电话:0473-2021080
3、自治区其他各盟市股东请拨打电话0471-6930553或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nmcqjy.com)查询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武汉地区、北京地区股东办理时间、地点见当地公告。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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